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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15, 2024 3:55:31 GMT -3
停任何开始的期限。因此 中止时效期限的规定是否也适用税法规定 成为许多纳税人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观点仍然存在分歧。 最高行政法院在考虑针对罗兹省行政法院 年 月 日判决 参考号 Ł 的上诉时处理了这一问题。此前 省行政法院驳回了纳税人对罗兹海关税务局局长关于 年个别月份增值税决定的申诉。当局拒绝允许申诉人减少因进项税而应缴的税款。 来自它认为是虚构的发票。然而 最重要的问题是纳税义务的限制。当局发现 关于暂停行政法期限的规定可以用来暂停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包括增值税 的时效期限。省行政法院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 其中指出 纳税人针对上述裁决提起上诉。最高行政 新加坡 手机号码 法院表示 有必要在七人小组中澄清一个引起严重质疑的法律问题。最终 最高行政法院采取了有利于纳税人的立场 并确认抗新冠盾牌规。 定中止行政法期限的规定不适用于纳税义务的限制。最高行政法院认为 在期限中止可能给纳税人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下 应采取解释 根据该解释 行政法的规定构成与税法分开的分支于行政执行程序和某些其他法案的法案修正案已提交总统签署。该法案对许多法律行为进行了修改 包括 上述法案 税务条例和增值税法案。在某些情况下 上述法律行为的变化将为欠税的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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